怎么定义的,我们要求按国家拆迁条例精神,以房屋区位用途当次以房地产巿场价以货币补偿,这不法法吗?拆迁办领导说每平方米2088元已接近石狮巿房地产巿场价格,请问石狮哪里可以买得到的?不接受就成石狮长福唯一"钉子户"。那长福绝大多数人都自愿签协议吗?